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

时间:2024-12-29 21:08:16
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(合集15篇)

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(合集15篇)

时间过得真快,一天又过去了,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想,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篇日记了。快来参考日记是怎么写的吧,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1

“我跟军车走”,每次读《男生日记》看到这句话时,一个聪明帅气的小男孩形象就显现在我眼前:水汪汪的眼睛,波浪形的头发在阳光下乌黑发亮,洁白的牙齿,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,身穿一件T恤和一条牛仔裤,真是一个精明帅气的小男生啊!这个男孩就是杨红樱笔下的主人公吴缅。

《男生日记》这本男孩子必读的书,这本书内容丰富,它讲了刚小学毕业的男孩吴缅与爸爸一起乘军车去西藏:穿越二郎山、康定城、塔公、野人海之后,回到成都,他与好友精豆豆、鲁肥肥、莫欣儿、沙丽和刘扬惠子一起在“流年歌厅”打工,为同学积攒了上学的钱,还周济了一位失学儿童,他们的假期丰富多彩、有声有色。

小主人公吴缅象鲁宾逊一样,还有大无畏的冒险精神,不管有多少困难,不管有多少危险他毫不退缩,这一点是我最敬佩的,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想到了笛福的一句名言:“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”。

书中“帮助别人,快乐自己”的格言也令我极其敬佩。为了帮助宋立春同学,他早出晚归在精豆豆舅舅经营的道歉公司打工,还去歌厅表演节目,并受到了观众极大欢迎,赚来的钱不仅帮助辍学的同学继续读书,还帮助了其他失学的儿童。“爱是生命的火焰,没有它 ……此处隐藏7313个字……还挺有用的。

其实我觉得,我们有时候想买一些东西,不一定问家长要钱或者用零花钱,可以去给人家打工。就像花朵为了看×的演唱会去给拉面店打工一样。我们完全可以自己挣钱,自力更生。

《男生日记》读后感15

“我要去西藏,我要去西藏,仰望雪域两茫茫。”这是我老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,因为她非常想去西藏。而碰巧《男生日记》这本书就是讲一个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。他的爸爸是个摄影师,总是满世界拍照。但他爸爸最钟爱的摄影地点就是西藏。书中首先讲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。他在跑马山所在地——康定、菩萨喜欢的地方——塔公,无法逾越的海——野人海;耍坝子节举办地——色拉坝,了解了藏族人民的风土人情,表现了一种深深的喜爱。

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讲西藏的部分。最吸引我眼球的就是这一句话:“我们藏族人民会说话就会唱歌,会走路就会跳舞。”藏族是一个多才多艺、热情奔放的民族,他们穿的衣服色彩明丽,他们的性格开朗,发型各异也有特色,他们的藏刀、藏首饰也很有特色。而且从书中可以看出,藏族人民的生活也不错,甚至有些人还很富有,比如说强巴,他是藏区的大歌星,有很多的粉丝,他的生活就比较富有;再比如扎西,做松茸生意,赚了不少钱,他还想投资开发稻城的旅游。我觉得藏族人民既有民族风采,也有开阔的思路去发展自己的的家乡,增长见识。

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为何这么渴望去西藏。西藏的天很高、很蓝,空气清新,都能闻到冰雪的味道,环境非常好。要是我们大家都热爱环境的话,每个地方都会像西藏一样干净、纯洁、自然、美好。

看了这本书后,我也非常想去西藏。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的,但又点害怕高原反应。我要做好充分的准备,明年暑假向西藏进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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