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司法鉴定委托书
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,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。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,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,在写之前,可以先参考范文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鉴定委托书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司法鉴定委托书1一、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?
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
委托人:北京某律师事务所
住址:***
电话:***
***律师
受委托人: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
委托事项:
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××与××公司于XX年×月×日签订的《××合同》第二页上“××”二字是否是××本人所写进行鉴定。
委托理由:
××与××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,双方对XX年××月××日签订的《××合同》上的是否××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,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
委托人:北京某律师事务所
XXXX年X月X日
二、给予受理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
(一)给予受理的情形
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、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。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,鉴定用途合法,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,应当受理。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、不充分,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;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,应当受理。
……此处隐藏5367个字……作出不予受理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4、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,应进行分类登记
登记事项包括,公证类别(如继承、收养、借款合同等)、当事人姓名(名称)、代表人(代理人)姓名、受理日期、承办人、审批人、办结日期、结案方式、公证书编号等。
5、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,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最新公证委托书样本合同范本。公证办结后,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,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。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,应提出书面申请,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、免。
1、公证审查,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,出具公证以前,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》规定,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[有*号的为常用出国公证]:
证明合同(契约)、委托、遗嘱;
证明继承权;
证明财产赠与、分割;
证明收养关系;
*证明亲属关系:如:亲属关系证明、家庭成员证明
司法鉴定委托书12委托人:北京某律师事务所
住址:xxx
电话:xxx
xxx律师
受委托人:司法部中心
委托事项:
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××与××公司于20xx年×月×日签订的《××合同》第二页上“××”二字是否是××本人所写进行鉴定。
委托理由:
××与××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,双方对20xx年××月××日签订的《××合同》上的是否××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,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。
委托人:北京某律师事务所
20xx年__月__日